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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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16]7号)有关精神,从2016年起,我省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为便于考生和社会了解有关政策,省卫生计生委以问答形式做了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属于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一个内容,省教育厅将其纳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目的是要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为农村地区培养一批适宜医学人才。为了切合当地医疗卫生需求,采取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 二、考生须符合什么条件才可报考? 报考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行政区域户籍为: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具体名单附后); (3)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三、定向培养承办院校和专业是什么? 定向培养承办院校:辽东学院。 定向培养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三年制)。 四、定向培养的招生计划是多少? 2016年全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为70名。 五、定向培养岗位方向是什么? 毕业后,面向我省各市定向就业县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经系统性全科医学强化培训,从事全科医疗工作。 六、考生如何报考?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辽东学院”(2016年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考生只能在35个定向就业县中选择1个县报考(即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毕业后,按规定经相关程序,聘用至定向就业县的乡镇卫生院。 七、录取程序是什么? 考生报考——户籍审查——考生同报考的定向就业县的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之后开始,在本科第二批投档前结束)。 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考生如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考生为什么要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为确保录取工作准确、按时完成,考生须在录取前同定向就业县签订协议,如被录取,则协议生效;未被录取,则协议不生效。此做法可最大程度确保考生毕业后就业事宜。 九、免费培养医学生学习费用有何优惠?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被承办院校正式录取的免费培养医学生,由省财政提供专项资金,承担在校三年间的学费、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免费培养生不必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十、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如何就业? 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完成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由定向就业县或定向就业县所在市的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定向就业县拟聘用人员的乡镇卫生院范围内选择就业单位,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十一、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服务年限是多长时间? 聘用至定向就业县乡镇卫生院的免费专科医学毕业生,由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定向就业协议,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聘期满后,可按规定续聘,鼓励其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报到就业后,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 十二、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如违约如何处理?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内容履约的,如:毕业后未按协议参加定向就业县或定向就业县所在市组织的招聘考试;参加招聘考试达到要求,但未按规定到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或未履行完成约定的服务期限;专科毕业前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报考或参加脱产专升本科或脱产研究生学习等,首先要退还已享受的减免培养费用,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其违约事实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计入人事档案。 免费培养医学生不能正常毕业;毕业后参加招聘考试,考试不合格,无法在定向就业县的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培养费用,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 (有关违约处理事项请详见定向就业协议。由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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