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活动的通知
盘锦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开展 “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活动的通知
盘教通〔2016〕76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开云(中国)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75号)文件要求,目前“我眼中的最美教师”征文报送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文件要求,现将其他三项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践行《守则》最美少年活动”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0日,未向省级组委会办公室选送候选人的学校要抓紧时间,按文件要求按时报送。
2.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广泛开展“贯彻《守则》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要广泛动员一线教师及时总结践行新版《守则》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某一个行为习惯的养成,凝练成1500字左右的案例。学校、区县、市逐级组织开展 “贯彻《守则》优秀教育案例” 选评活动。10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属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按要求上报“案例”(参照附件)至活动组委会。10月30前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60篇(小学、初中各30篇)贯彻《守则》优秀教育案例上报省组委会。年底前,省教育厅将公布 “贯彻《守则》优秀教育案例”评选结果。
3.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好争创“贯彻《守则》先进校”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守则》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队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将《守则》教育具体化、生活化,进一步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努力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各区县教育局要抓紧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层层评选推荐的方式(评选标准由各区县制订)。11月20日前各区县要上报市活动组委会,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的10所中小学校名单及参评材料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年底前,省教育厅将命名表彰百所“贯彻《守则》先进校”。
4.联系方式
盘锦市“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2832028。
附件:盘锦市开云(中国)贯彻《守则》优秀案例、贯彻《守则》先进校名额分配表
盘锦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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