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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教育局规范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和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524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盘山县及时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和结果。一是明确工作程序。县教育局结合各乡镇适龄儿童数量、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的服务片区为乡镇,不得超计划招生,跨片区招生。二是明确工作内容。各校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收新生,不得以各种特长班名义招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考试成绩或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三是公布招生结果。学校校长要向社会公开承诺规范招生,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招生分班计划,设立举报电话3552190,接受社会监督。
    盘山县明确了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随迁子女和当地子女入学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就业证明或房产证(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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