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批五星级幼儿园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公布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辽教函〔2017〕42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云(中国)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开云(中国)开展五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及复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31号)文件要求,经幼儿园自评、各市初评、省专家组评定、网上公示,省教育厅认定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鹿特丹分园等54所幼儿园为“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辽宁省幼儿园装备标准和规范》要求, 加强对五星级幼儿园的管理,继续补足配齐符合年龄段特点的玩教具等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园水平和质量。要充分发挥五星级幼儿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辐射一批三星、四星级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发展,逐步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星级幼儿园覆盖率。
辽宁省教育
2017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