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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机关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19 浏览次数:220
    盘锦市机关幼儿园2017年计划招收小班幼儿92人。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年龄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第一批招生:石油大街以南、市府大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泰山路以东区域,即创新街道鹤鸣社区内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生(在第一批招生后有剩余名额情况下):石油大街以南、惠宾大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兴油支路以东区域,即创新街道铁塔社区、坤隆社区内适龄儿童。
    3.第三批招生(在第二批招生后仍有剩余名额情况下):放开招生划定区域,招收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7月24日8:30-16:30, 幼儿园受理第一批招生(鹤鸣社区)幼儿报名。
    2.7月25日8:30-16:30,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幼儿园受理第二批招生(坤隆、铁塔社区)幼儿报名。
    3.7月26日8:30-16:30,如果上述两批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幼儿园受理第三批招生(放开招生划定区域)幼儿报名。
    4.7月27日,报名信息复审,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四、招生地点
    盘锦市机关幼儿园一楼大厅。
    五、证件要求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和孩子一页),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需持有划定招收区域内房产证明(非商业用房),持有人要与户口相对应。
    3.部队子女入园报名需携带政治部出具的介绍信及警(军)官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录取及公示
    1.在某一批次内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则抽签录取;同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2.7月28日9:00,按录取办法录取,当日下午4:00公示录取名单;不按时参与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役军人、公安干警子女入园,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虚假或非法手段获得录取名额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招生简章》将分别在市机关幼儿园门前以及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2222887
盘锦市机关幼儿园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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