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7-25
- 浏览次数:540
根据笔试成绩,盘锦市教育局已公布了2017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感谢所有志愿从事教师职业并参加笔试的同学,恕我们不再一一致信!
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教职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经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现将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位考生点击查看。
二、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6日 上午7:30
三、面试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学校明智楼四楼候考室(不允许将教材、教辅材料及一切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四、面试要求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同一岗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或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报考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二)教师岗位(含德语翻译职员)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的方式,应聘者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须准备课件(课件中不允许出现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其中,说课、答辩各5分钟,讲课10分钟),讲课内容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中的知识点。
(三)职员岗位面试以答辩为主,答辩为岗位所需的相关基本知识技能。
(四)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查考生报考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五)面试采用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现场公布最后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开考场。
(六)其余要求以《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中的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于7月26日上午7:3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未到或迟到10分钟以上(7:40)者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面试期间考生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随身携带的任何资料和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备考室及考场。直至面试结束后离开考点时方可取走。私藏和使用通讯工具、资料者,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四)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禁止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家庭背景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生休息室休息,待面试工作整体结束后,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六、成绩公布
当场公布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盘锦教育信息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