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政协二次会议《开云(中国)在盘锦市内举办公办早教,满足广大幼儿家长对优质、专业早教资源的需求的提案》(第141号)答复
吴潇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在盘锦市内设立公办早教中心,满足广大幼儿家长对优质专业早教资源的需求》的提案,市教育局已经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健康成长的关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的今天,为推进我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解决0—3岁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需求,促进婴幼儿早期身心健康发展。我局对您的提案的四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职责管理,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开云(中国)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明确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各部门责任分工。为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规划发展、人才培养、行业标准、资金保障、建设规范与监督管理等提供政策依据。目前,托幼机构建设涉及的卫生、教育、财政、建筑、人社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与标准。根据市领导意见,市教育局正在与福街蓝天城项目开发方洽谈,以盘锦市实验幼儿园为基础成立早教中心。并以此为试点,探索我市早教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
为解决我市部分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市教育部门通过现有幼儿园增开托班(2-3岁),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招收年龄在18个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及早期教育工作,解决3岁以下幼儿早期教育与早期发展的问题,引导家庭、社区共同参与婴幼儿早期教育,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对早期教育的需求。
二、依托公办幼儿园办早教试点,共享早期教育优质资源
我市通过盘锦市实验幼儿园,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兴隆台区改建原兴隆中学计划改建为早教中心、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早期教育试点单位。盘锦市实验幼儿园先期开展我市早期教育现状与发展需求的研究;开展教师早期教育专业能力培训,学习研究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原则、目标内容、组织实施与评价方式,提高教师早期教育理论水平与指导能力;研究3岁以下不同年龄段婴幼儿早期教育课程;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经济技术学校学前早期教育人才培养进行培训合作;与各县区早期教育指点单位联动,发挥公办优质早教资源作用。
通过早期教育试点单位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发展引领指导工作,促进早期教育规范化发展,以点带面辐射社区、家庭。为参加活动的婴幼儿及家长建立个人档案,制定适宜的教育方案,提供专题讲座、咨询、亲子游戏、家长育儿沙龙等服务,为婴幼儿和家长(看护人)进行专业指导。
三、建立早期教育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目前,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认定早期教育从业人员资格。为促进早期教育的专业化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市早期教育试点单位,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经过早期教育指导专业培训,获得早期教育指导师、育婴师培训合格证书。掌握0-3岁婴幼儿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婴儿营养、婴幼儿教育指导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能设计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空间,能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能实施个性化教育,具有指导家庭教养能力,以满足幼儿早期教育发展需求。
四、建立市县区培训机制,加强早期教育师资培训
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的工作纳入了《盘锦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市、县(区)教师培训部门积极建立培训网络,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工作。从2019年起,市、县区教研、培训部门计划将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培训研究计划,不定期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我市高中职学校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趋势,逐年加大对学前教师的培养力度。为适应我市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开展,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先将育婴师课程纳入2018级人才培养计划,并外请老师为学生培训早期教育课程。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也在研究推进早期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每年我市高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400多名,这些学生大多数充实到到我市的各大公民办幼儿园。
通过行政部门支持推动,教科研引领,专家指导,教师培训培养,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长进行指导服务,提升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实现我市早期教育规范发展的公益目标。积极发挥市县区早期教育试点的教育资源优势,扩大幼儿园早期教育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我市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全面展开。
我们相信,在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市的学前教育会越办越好,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设优良环境,办好让老百姓满意的学前教育。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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