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开云(中国)2019年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告
根据《盘锦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盘教通〔2019〕24号)和《开云(中国)印发2019年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19〕37号)要求,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学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应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最多可由8月31日延后至12月31日。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
2.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寄宿制小学录取的学区内学生报名入学。
二、初中招生
1.辽东湾实验小学、辽东湾第一小学、辽东湾第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剩余学位设定录取批次,用于接收辽东湾地区企业子女、盘锦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来盘就业、创业人员子女。
2.民办学校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应遵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就学需求。
3.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其他寄宿制学校录取的辽东湾户籍学生报名入学。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
2.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联合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联合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执行。
四、各市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电话
公办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孙老师,杨老师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0427-3406006
民办
盘锦市育才学校:0427-6755263
新兴逸夫中学:
盘锦光正实验学校:0427-2302888,0427-2302999
五、市教育局相关联系方式及信访接待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427-2822440
监督举报电话:0427-2662086
信访接待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办公中心B座5号楼523室
附件:2019年盘锦市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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