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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印发《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变革,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现就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优化办学机制,创新办学模式,提升办学品质,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整体提升优质普通高中资源覆盖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办好符合教育规律、具有盘锦特色、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通过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基本实现集团内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集团内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攀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 

      到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规模初步形成。由盘锦市高级中学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组建盘锦市高中教育集团,由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和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组建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 

      到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教育集团体制更加完备,管理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辐射更加深入,成为全市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 

      (三)基本原则 

      1.促进优质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品牌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多种供给方式和发展途径,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 

      2.实现共同发展。尊重教育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的办学实践和发展需求,积极促进集团内部教育理念认同、管理制度认同和质量标准认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合作共贏、共同发展。 

      3.坚持资源共享。挖掘和整合集团内外教育资源,打通校际资源边界,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丰富供给、高效配置、集约利用。 

      4.激发办学活力。调动教育集团内部各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校立足实际,借助集团化办学优势,进一步增强主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办学品质,逐步形成各自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创新集团办学模式。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新成立的两个教育集团隶属关系、法人均不变,但实行集团总校长负责制,集团成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绩效评价方案等由集团统一制定,各成员校师资、设备等资源由集团统配,重大基建项目、重要活动由集团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由集团组织集体攻关。集团各成员校加挂“X x教育集团xx校区”牌子。各集团要成立集团管理委员会,总校校长为教育集团校长,下设各校区执行校长。 

      (二)促进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 

      1.促进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加强集团化办学资源统筹,建立健全集团内教育资源管理、使用、评估、激励等制度机制。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促进集团内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不断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2.支持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依托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3.鼓励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发挥集团内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 

      4.倡导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三)改革创新,激发集团发展活力。 

      1.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 

      2.优化干部教师薪酬制度。探索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经费投入。鼓励干部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内轮岗交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调动集团内各校校长、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育集团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四)改革招生制度,扩充优质教育覆盖面。自2019年起,全市中考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到中考分数公布之后,同时以教育集团分校区名义征集考生志愿,盘锦市高中教育集团市高中校区和辽东湾校区分别录取,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辽油一高校区和辽油三高校区分别录取。自2020 年起,根据高中教育集团化办学目标,逐步实施新的中考及高中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适应集团化办学需要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机制。积极探索集团内部办学的管理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政策和条件支持力度,切实为集团化办学提供有效支撑和有力保证。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因普通高中办学、录取模式改革可能带来的“中考移民”“人籍分离”现象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校长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普通高中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



  相关链接:  《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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