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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锦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137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师招考工作,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盘锦市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并做好考前相关准备。

1.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请于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须登录盘锦市教育信息网(https://www.icomsw.com )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1)和《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于首场考试前交考点学校;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绿码(不可使用截图验证)。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报名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就医。

考生提供的《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和《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须经本人签字。因隐报、瞒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拒绝提供相关健康材料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如果是以下四类考生,还须积极配合做到以下要求: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论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到考点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交考点校,由考点校负责重点核查落实。

3.请考生准时准点应考,自备口罩。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考场时应配合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除必须携带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必要的考试用品(2B铅笔、橡皮擦、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三角尺、小刀等文具)外,应尽量少携带随身物品,且须按考点指定位置暂存。

5. 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做好出行规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详见附件2)。

6.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笔试、面试、考核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7.集中进行的面试、资格复审和考核参照此方案执行。

8.所有考生要如实提供材料,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如刻意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以上防控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10.最终解释权归盘锦市教育局。



附件:

1.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2.2020年盘锦市教师招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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