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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组织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领导任用及考核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工作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引进教育的国外智力管理,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筹协调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交流(支教)、教师职务评聘、教师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奖惩和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党务工作:2661056;宣传工作:8256967;纪检监察工作:2662086;人事工作:28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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