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教书育人有温度
——2021年盘山县《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会
6月20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发的第49号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全县各学校副校长、政教主任及班主任共计567人进行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专题培训。在盘锦弘毅中学设立主会场,在盘山县高级中学设立分会场,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实时进行,特别邀请了沈阳师范大学教授郝淑华做专题讲座。培训会由盘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里洪涛主持,盘山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成、教育股股长金成彬、盘山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黎容武、盘锦弘毅中学校长池军华出席了此次会议。
在培训的过程中,郝教授从高屋建瓴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法律依据、遵循的原则、惩戒的程序及惩戒实施的范围、教育惩戒概念的界定、惩戒条款的类别以及实施惩戒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度的解读和分析。郝教授还结合实际教育教学中的案例,教给大家怎样使用惩戒规则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大大提升了广大参训领导和教师对惩戒规则的理解和认识的理论水平,更进一步的厘清了惩戒与惩罚、惩戒与体罚的区别,明晰了惩戒不是身体的惩罚和心理的冷暴力,而是与赏识同样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是让学生明辨是非、勇于面对并改正错误的惩戒。
培训会上,盘锦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弘毅中学的张振、古城子学校小学部的刘丽梅,还就班级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分享。
教育局王成副局长结合自己丰富的一线教育管理经验提醒大家:在工作要不断觉察,要切实尊重每一个孩子作为一个独立完整人的需要,公平、公正、无私对待每一个学生和家长;要切实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坚持任何一项教育惩戒都是为了更好的育人,帮助学生纠正过失,健康成长。
会后,里洪涛副校长要求各个学校扎实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员校本培训,每位教师都要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他强调: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一生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受益终身的,教师始终要做到育人为本,戒之有尺,惩之有度,做有温度的教育。
诚望各位班主任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带着沉甸甸的收获,在未来的教育工作中秉承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有维度,惩戒不离开规则,从细微处入手,适当施加惩戒、奖罚并行,把学生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贡献,为盘山县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强县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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