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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811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开云(中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开云(中国)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特制定《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遵循基础性、全面性、活动性、开放性、融合性的原则来制定的。主要分为评价对象、命题原则、测试内容、测试形式、结果表达、结果反馈等六个方面做出要求。

明确测试内容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学科与学段特点,体现学科素养,注重学习过程、良好习惯和意志品质的综合评价。要强化所学知识的运用,以发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素养为目标,开展分项等级评价。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等。明确测试形式可以采用“闯关”“游园”等,在游戏式、参与式、互动式的测评活动中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分为单项测试评价结果和学科综合测试评价结果,可以以等级呈现等。

解读人:赵巍

解读人电话:2822440


相关链接:《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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