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开云(中国)《盘锦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4 浏览次数:273

2022年7月8日,盘锦市教育局完成对《盘锦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开云(中国)印发<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盘汛指〔202212号)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汛期洪灾造成的损失,保障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市教育局特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内,暴雨、洪水、内涝、干旱及其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总则、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预警及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7个部分组成。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个方面内容。

2.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包括市教育系统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及职责、专业小组及职责两个方面内容。

3.预警及响应。包括预警级别划分、预防预警准备工作、预警响应、响应程序四个方面内容。

4.善后处置。包括做好受灾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器械保障四个方面内容。

6.监督管理。包括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责任与奖惩三个方面内容。

解读人:毕夺

解读人电话:2825769


相关链接:开云(中国)印发盘锦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