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防输入、防感染”压力持续加大。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校园疫情传播风险,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希望广大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协力抗击疫情。在此,我们倡议:
1.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医院就诊陪护、核酸检测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都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及时提醒,让佩戴口罩成为自觉行为。
2.自觉主动配合防疫。正确理解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科学精准地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正常校园生活的影响。家长和同学们进入公共场所按规定测温、扫码、出示核酸阴性证明。密切关注我市疫情动态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倡导“两点一线”,做到“三不”: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密闭式场所。域外来(返)盘的人员,要通过“E盘锦”主动进行报备,并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3.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学校要每日做好晨午晚检工作,师生员工和家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不带病上学入园,并按规范要求到指定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瞒报谎报轨迹信息,发现自己和家人与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流调电话时,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做到不隐瞒、不谎报。
4.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家长要科学安排好孩子的作息时间,合理搭配膳食营养。通过体育锻炼、亲子活动等方式,主动加强亲子沟通。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一对一”家教、“众筹”家教、居民楼办班等无任何资质进行学科培训的“黑机构”和隐形变异机构。要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倾听孩子的心声,帮助孩子解疑释惑,若发现孩子存在焦虑、紧张等情绪,要及时疏导,和学校一起引导孩子调节身心状态,培养孩子强大内心。
5.积极投身防控工作。广大教育系统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师要做疫情防控的表率,在疫情防控战斗中磨练意志,经受考验。在做好自身防护前提下,积极投身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学生、家长做好自身的防护就是为国家做贡献。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家长朋友们、同学们!没有哪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哪个春天不会到来!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只要家长和老师“同心”,家庭和学校“合力”,就一定能驱散新冠阴霾,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