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须同频共振促“双减”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义务教育领域全面铺开,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家庭、学校、社会在功利化教育裹挟中形成的一些错位观念与行为正在被纠正,教育生态环境正在逐步优化。当前,尤其需要家校社的同向同行、协同一体,这是继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实、助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家校社需要协同破解各自面临的难题。家庭、学校、社会在带有功利化、短视化色彩的教育环境的裹挟下,其各自均面临难题,亟待通过协作而结成有机整体来破解。
其一,家庭的人格教养作用被削弱。家庭教育是以亲缘纽带为基础、为孩子人格奠基的教育。但近年来,一些家长忽略了家庭教育的人格教养作用,将学校教育延伸到家庭,将考试成绩当成衡量子女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过度注重子女的学业,忽视对其的人格教育和品格、习惯的培养,家庭涵养优秀人格的功能出现萎缩。
其二,学校的教育权威作用受到制约。学校教育具有国家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在学生知识体系的形成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中发挥主阵地作用。但是,由于现实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的教育权威性正在受到冲击和影响。比如一些家长对学校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缺乏信任,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的推波助澜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长对学校的“依赖”,淡化了对学校教育的配合等。
其三,社会教育平台支撑作用彰显不足。社会教育作为教育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平台支撑作用,但长期以来,社会教育参与力度不够,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形式不够多元,社区在少年儿童业余活动组织、心理健康辅导、人际关系协调等方面的服务作用不明显。
家校社需要目标一致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家庭、学校、社会具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育人目标,才能实现同向同行,才能真正推进“双减”政策的落地。
其一,家校社培育优秀人才的目标一致。我们需要看到,“双减”政策的全面落实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家长的教育焦虑尚未根本缓解。但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双减”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日益深入,认同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双减”政策的实施使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更加清晰,尽管家校社在孩子具体而个性化成长的目标追求上会有差异,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格健全的青少年已经成为家校社共同的理想追求和育人宗旨。
其二,家校社破解现实难题的目标一致。长期以来,很多家长在剧场效应和短期效应的驱使下被裹挟前行,迫切希望从教育内卷中解脱出来。教师要面对因学生在校外“抢学”导致的课堂进度和质量难以把握的难题,大都期望从不健康的教育生态中得以松绑。不同类型的社会教育机构希望为下一代的教育成长出一份力,但有点儿心有余力不足。落实“双减”政策,使家校社逐步各得其所,为各方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家校社需要同频共振健全育人机制。“协同”强调协作配合,“一体”则意味着高度融合。这就要求家校社三个主体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又要相互融合,同频共振。
其一,学校要做好三个设计,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一是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二是科学设计作业,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既要在作业数量上充分考虑学段、年级差异,又要根据学生水平和层次差异确定作业方案,作业类型设计也要丰富多元。三是走心设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要与社会团体、组织机构联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还应借助家长委员会、新媒体等平台与家长开展互动交流,以有效的沟通、高质量的课后服务来缓解家长焦虑。
其二,家庭要发挥协同育人的纽带作用,支持与回应“双减”政策的实施。家庭要回归帮助孩子全面健康成长的角色定位,家庭教育既要避免出现学校化倾向,又要跳出脱离社会现实的怪圈,充分发挥家庭连接学校与社会的纽带作用。一是突出道德品质教育,要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二是强化身体素质提升,要鼓励孩子在校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非在校期间合理安排孩子的营养、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三是注重生活技能培养,引导孩子主动参与家务劳动、各项实践技能锻炼、志愿服务活动等;四是涵育文化修养,通过培育良好的家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等方式,提升孩子的文化修养;五是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从认知、行为、情感等多方面加强对孩子行为习惯的训练,并密切配合学校有关行为习惯的管理与评价,鼓励孩子做到知行合一。
其三,社会要主动开发教育资源,帮助学校、家庭合力育人。相较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力量具有广泛多元、资源丰富的优势,应积极予以开发利用,并主动参与到落实“双减”政策的实践中。首先,大众媒体要为“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应社会关切。其次,公共文化设施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文化宫、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定期向学生免费开放,尝试远程教育课程等,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提升综合素养。再其次,社区要发挥“最后一公里”优势,完善软硬件设施,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活动常态化,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和思想教育基地,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用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优秀的育人理念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作者于志娜系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史少博系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