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招考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招考办2023年度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招考办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招考办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 承担全市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 为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教育等提供保障服务。
(三) 承担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各类考试技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四) 承担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基建等的事务性工作。
(五) 承担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事务性工作。
(六) 负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健康教师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七) 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学校招生考试科
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招上报名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社会招生考试科
承担中职对口升学,成人临中学校招生、教师资格认证理论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证书发放等的事务性工作。
(四)教育装备科
承担教育信息化、电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各类考试技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性服务;负责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基础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各类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管理,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实验换作考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及各类科技创新教育事务性工作。
(五)教务服务科
承担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运行、大型活动和学生学籍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科
承担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统计测算、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新(改、扩)建、维修改造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职业技术教研室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协助推进职业院校“校企一体化”建设、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提供服务: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成人教育短期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组织职业院校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八)学生健康服务科(盘锦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
负责调查研究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学生常见疾痛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盘锦市招考办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招考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88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40.9万元;
2.非税收入248.2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00万元;
5.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188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8.52万元;
2.项目支出1010.58万元。
在支出预算1889.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债务支出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00万元。
2023年预算同2022年比较,收入减少242.19万元,减少11.36%;支出减少242.19万元,减少11.3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综合预算原则,本年所有收入与支出均在本单位预算录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5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22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4.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主要包括:办公费7.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邮电费3.50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1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7549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255.94元,固定资产17169085.27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一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272300.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010.5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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