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小学(幼儿园)“推门听课”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打造常态化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盘锦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加强与改进全市中小学校长听评课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教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推门听课”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评价内容、方式与结果运用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一要提高认识。各县区教研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推门听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二要建立机制。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本县区、本学校“推门听课”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教研部门和学校常规管理之中,常态化实施。三要强化督导。各县区要加强对“推门听课”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市教育局也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学校,通过座谈、问卷、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
解读人: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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