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管理的提案》(第83号)答复
田纪平委员: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家长接送孩子困难、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效措施,是增强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市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盘锦市开云(中国)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云(中国)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采取“一区一策,一校一案”多样化实施方式,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需求。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目前我市课后服务参与率为97.7%,开设初中晚自习学校19所,休息日托管20所,大部分集中在八、九年段,寄宿制学校除外。其中开设初中晚自习和休息日托管,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双减”文件中相关要求,满足确有需要学生、家长;同时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云(中国)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420号)开云(中国)取消原定每生每月200元的最高标准,我市在出台的《开云(中国)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盘教发〔2021〕22号),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设定收费标准,重新明确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不高于2.5元,其中小学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180元,初中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40元,该收费为课后托管服务、午间托管服务及初中晚自习服务总计最高收费。
课后服务工作虽然持续向好,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但正如您提案中所说,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完善提高,您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课后服务工作有很大借鉴作用。结合您的建议和我市实际。5月23日,制定下发《开云(中国)进一步做好校内“双减”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遵行公益普惠、自愿选择、规范收费的基本原则,从学生、家长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学校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要求,科学规划设置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大力加强德育、科普、文化艺术、体育、劳动、阅读和校外实践等方面教育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丰富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监督。
下一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全面强化课后服务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座谈、家长电访等方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开展。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并限期报送处理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课后服务相关要求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通报,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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