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标准 (2022公办中、小学版本)
发布时间:2023-09-27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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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有的扣分,都是本指标权重扣完为止。
2.督导评估结果认定: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学校约占30%,合格学校约占60%,基本合格学校约占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降档或确定为不合格:年度评估分值600分以下,学校领导班子严重违纪违法,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学校严重违反“双减”政策,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重点校,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信息来源:局督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