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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标准 (2022公办中、小学版本)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159

说明:

1.所有的扣分,都是本指标权重扣完为止。

2.督导评估结果认定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学校约占30%,合格学校约占60%,基本合格学校约占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降档或确定为不合格:年度评估分值600分以下学校领导班子严重违纪违法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学校严重违反“双减”政策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重点校,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信息来源:局督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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