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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05 浏览次数:2034
    一、小学招生安排
    (一)报名对象及年龄:
    凡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二)招生范围:区内各学校,严格按照《兴隆台区开云(中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招收本学区适龄儿童,主要依据住房和户籍,油田外围独立矿区按原方案执行。
    (三)报名时间安排:
    7月6日—7月7日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7月8日—7月10日各校受理新生报名。
    7月13日—7月17日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招生办对各校报名学生进行复审。
    8月20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四)报名审核办法及要求:
    1、各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文件,对所属学区内报名的学生进行认真初审。
    2、在初审过程中各学校要将报名学生,按不同的条件进行分类造册,同时将户口本和住房证原件与造册名单顺序对应排列。
    ①户籍和父母在一起且户籍和房证都在本学区内;
    ②户籍和父母在一起,住房在本学区,但户籍不在本学区;
    ③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和住房在本学区;
    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借“三证”(户口本、租房证明、打工证明)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学位未满的学校接收入学。
    3、新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经查验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4、各校按招生计划对报名新生,按类别顺序,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报名新生的最后一类将进行随机派位。
    5、各校将所招学生登记表的电子版上报。(上报时间:7月11日。上传QQ邮箱317018636@qq.com)
    二、初中招生安排
    (一)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具体时间见基教科及教研所具体安排);
    (二)各小学登记造册
    学校按管理中心要求进行登记造册,户口本和房证原件与造册名单顺序对应排列。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并将电子版上报至QQ邮箱317018636@qq.com
    (三)入学资格审核
    区教育局(辽油中心)将于7月13日----7月18日到各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四)录取
    按学区对口初中直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位情况,经区教育局审核后进行录取。
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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