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的建议》(第60号)答复
董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省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秩序管理工作,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以“应试”为导向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目前,盘锦市有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504家,其中营利性机构416家,非营利性机构88家。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力度,在下面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根据国家和省厅的要求,我市对2015年下发的《开云(中国)加强盘锦市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意见》和《盘锦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出台了全新的《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盘锦市民办学校设置规定》。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规范机构审批、加强办学许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规范,让培训机构的管理做到条理清晰、有据可依。此外,市教育局还与发改、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有效的维护了培训对象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2.我市于2019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网信、发改、市场监督等10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盘锦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的推动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3.我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对辖区内违规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摸底排查。2018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市完成摸排校外培训机构数426家,其中无问题的机构数有277家。存在问题培训机构149家。2020年“回头看”活动,再次对全市的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于寒暑假期间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2次,各县区开展的不定期检查共计40余次。共检查培训机构495家,其中无问题的机构415家。存在问题的机构80家。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均已通过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或直接取缔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4.从2017年开始,在我市中小学开始推行“分组教学”“有效作业”模式,通过“分组教学”“有效作业”的实施,坚决杜绝把作业交托到家长手中现象的发生,严禁家长替学生记作业、家长替老师改作业现象的发生。2018年,我市中小学停止征订一切教辅材料,所有学生作业由教师从习题集中根据学生学习能力,选取部分精选试题布置给学生,从而再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5.我市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下发了《盘锦市开云(中国)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收费标准、财政补贴等相关事项。各县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以上文件,采取“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多样化实施方式,按照家校协商、立足服务、自愿参加、公益普惠等原则制定完成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现已全部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受到家长的热烈欢迎。目前,我市小学阶段课后参与率约为77.9%,初中阶段课后参与约率为91.7%,全额减免学生1100余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教育工作,为教育工作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