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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开云(中国)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管的建议》(第6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339

黄琳琳代表:

提出的开云(中国)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管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所提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客观地分析了目前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性很强的建议。作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力度:

一、科学规划,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教育局将配合行政审批部门,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辽宁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对居住小区中配建的幼儿园班型、面积等进行认真审核。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印发盘锦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26号),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等方面的管理。

二、注重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好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同时,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流程和档案管理,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发挥普惠性幼儿园引领作用,增加普惠性学位,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提供公益普惠学位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三、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开展幼儿园星级评估认定

根据《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云(中国)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盘教发〔2014〕8号)要求,每两年开展一次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通过评估认定,推动我市星级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扩大标准化幼儿园及星级幼儿园的比例。

四、加强幼儿园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开云(中国)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意见的通知》(盘政办〔2017〕96号)要求,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的监管,引导和监督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加强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教育局结合每年一次的年检制度,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县区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幼儿园,限令停园整顿。为了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一些亟待治理规范的突出问题,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无证园治理以及幼儿园“小学化”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盘锦市全面推进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工作方案》(盘教通〔2016〕81号)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优化幼儿一日活动”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园本教研、园际协作体互助教研,推进学前教研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确保教研指导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缩小城乡之间、公民办幼儿园之间发展差距。

总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民办学前教育正在发生着喜人变化,入园率、办园环境、保教质量都在不断提升和改善,民办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接受和公办幼儿园一样的学前教育。我们有信心,逐渐理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为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创造越来越好的成长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共同努力建立更完善的民办学前公共服务体系!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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