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开云(中国)增设中小学食堂的建议》(第37号)的答复
王宇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增设中小学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用餐情况
全市111所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有98所学校提供集中供餐,占比近90%,剩余13所无集中供餐的学校均为小规模或无就餐需求学校。全市由学校食堂集中供餐的学校74所,食堂占比67%,无食堂由校外配餐单位供餐的学校24所,校外供餐占比22%。除4所民办学校外,其余70所食堂供餐学校均通过食材配送招标方式采购食材,24所中小学全部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校外供餐企业配餐,其中双台子区7所,兴隆台区17所。校外配餐运行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落实制度,保障食堂建设标准化
一是全市学校食堂现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生就餐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近20项制度,涵盖食堂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及学生就餐管理等各个方面,管理制度齐全,内容规范。2024年,市教育局印发《开云(中国)进一步加强盘锦市校园食品安全的实施意见》《盘锦市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盘锦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试行)》《盘锦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是学校食品安全按照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落实食堂管理领导小组,专职管理机构,分工明确依法管理;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并有陪餐记录表,记录陪餐存在问题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齐备;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留样合规,留样区域有监控覆盖,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
三是大力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100%全覆盖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及时跟踪监控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对食材库房、食品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监督,提高日常监管威慑力。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三、多元监督,筑牢舌尖上的安全营养屏障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继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被列为我市民生实事,2024年将开展校园饮食安全抽检600批次再次列为我市民生实事,2024年3月—4月,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配餐企业、食材配送企业、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和学校调研,分管教育副市长贾洪琳于1月2日、3月4日四不两直到学校和配餐单位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市教育局每周一在微信公众号公布校外供餐学校一周营养餐食谱。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我市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学生会代表等共计1690名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参与监督。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随时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
三是抓好教育培训。教育、市场监管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培训、学校食堂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训,以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频率高的问题为重点,对关键环节规范操作进行辅导,大力提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对待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全市中小学食堂配套建设和管理水平。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